首尾條文

法規名稱:
一、目的
    為確實查詢火災當時目擊者或關係人等所發現火災初期之燃燒情形,
    以補充火災原因調查佐證所需之資料,特訂定本作業要點。
五、訪談紀錄紙之格式:詳如附件。